单人列队步行表演的叫 “ 地社火 ” 。
一人背负一至数人者叫 “ 背社火 ” 。
用方桌、木板等物搭成高台,多人或数十人将角色抬着游走的叫 “ 抬社火 ” 。
马车、牛车等车辆载着角色表演者叫 “ 车社火 ” 。
角色骑在马或骡子上表演的叫 “ 马社火 ” 。
用钢筋做架隐藏于服饰中,将角色凌空巧妙悬扎者叫 “ 高芯社火 ” 。
脚踩高跷者叫 “ 高跷社火 ” 。
还有将角色装扮成被刀砍斧劈、开堂剖肚恐怖状的叫 “ 血社火 ” 也叫 “ 快活 ” 。
“ 山社火 ” 是将抬社火与高芯社火综合在一起,分上中下数层、悬扎着各角色,再由数十至百的壮汉抬起前行的表演。现在这种社火已极为少见。
民间社火中反映出古时人们团结一致,共同谋求生存的情形,也体现着早期人类与大自然一种相处的法则。因此流传自今的社火仍保留着村社与家族间强大的凝聚力。每当在这种日子里时,人们会踊跃参加、无私地出钱出力,村中潜伏着的另一种传统社会结构和领导核心:庙会组织,在其公推的德高望重者统领下,呈现出一呼百应的权威和天人合一的神圣性。这时即便是官方的行政领导,也要听凭调遣,这便是社火艺术中体现出的具体内容和形式,在这一行为的整个过程中,那种虚化现实、升化人物与凡俗的脸谱艺术,怕当属其核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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