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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被什么吓着了
   

作者:尘 衣

   按理说陕西宝鸡县赤沙镇与我无甚渊源,我不过是在 2003 年“非典”余烟未尽时冒着酷暑与迢途,义无反顾地踏上火车,于夜间经过它所在的省份而已,离它尚远。但是今晚,它的某种物事却将我弄得心悸不已,不知如何才能得以平息全身的冷颤。
   这样的心悸是因为一篇帖子引起的。看到帖名《宝鸡社火》中的“社火”二字,我自然地想起家乡“扎故事”的习俗来。便点开帖子,想从那则简短的介绍中了解一些什么。不料,有画面抢入眼帘,是一位打扮成西门庆模样的男人。一把剪刀生生地扎入他的额内,使得他的脸上一片血肉模糊……喉间似被强塞进一团硬物,堵得紧,却无法吐出;天地也似乎立即旋转起来,我几欲晕厥。
   家乡的“扎故事”不是这样的。
   那是解放前发生的事情,只在姥爷多次讲述时听过,我未曾亲见。它亦称“打社”,类似于一种宗教活动,通过简单的表演将一系列古籍中的经典事件展现出来,包含了人们祈求神灵、渴盼风调雨顺的意愿。通常,三国时期的关羽关大爷是“故事”中的顶级人物,其他人物次之。除演员本身必不可少外,扎故事还需一些道具,有简轿①、花脸②及符合人物身份的戏装。还有一样东西不可或缺,那便是胡须——在当时既定的规矩中,“故事”中是决不允许有女性出现的。
   “扎故事”活动一般以“保”(相当于现在的村)为单位举行。在扮相、服饰和气势上胜过其他“保”的会被尊为“故事”中的老大,名曰“坐龙头”。扮演“故事”也是有讲究的,必得由十二岁以下的童子(男孩)来承担。而这男孩,他必须康健,五官端正,八字刚强,天生有一股能压倒邪恶的凛然正气——有说法为扮演的“故事”人物越大,邪恶在他身上的附着力量也越大,这就要求他本身的正义力量必须更大才能驱邪避恶,否则极有可能就此被邪恶击倒,重者会一命呜呼。所以,大多数人家不愿让孩子去冒这个“险”。
   也有以此为荣的。自家的孩子若能被选中扮演“故事”,就会得到一匹绸缎和两石粮食。更荣耀的是若孩子从此并无邪障阻隔,便会藉此声名大振,极易成为当地出人头地的角儿——他们全是经过百里挑一的,原本聪明伶俐,非同一般。
   每每听着姥爷讲述这样遥远的情节,我总以为那不过是旧社会的某种迷信罢了,说哪里真有如此奇巧的事呢。姥爷听后,便冲着我善意地笑 . 然后,又说了一件他亲眼所见、足可让我瞠目结舌的真人真事:
   这一年的“扎故事”却遭遇了一回前所未有的尴尬,偌大的林山保没有一户人家同意让自家的男孩扮演关羽。保长看着身边几个只同意扮演“周瑜”“张飞”和“赵云”的孩子,一时竟是奈何不得。
   正在一筹莫展之际,雷火炮走了进来,撂下一句:“你看我娃儿成不?”转身便走。在林山保,惟一生了七个女儿而没生男孩的便是雷火炮。就这样,在 正月十五 那天,雷火炮才满四岁的小女儿被涂上大红脸,戴上长髯,披上大褂,坐上简轿,由两个彪形大汉抬着,以绝对优势将邻“保”的“关羽”们全比了下去,着实威风得紧。
   但是,这并未瞒过邻“保”一位扎故事高手的眼睛,他大笑三声后爆出一句惊人之语:“林山的‘故事'莫抖充③,扎一个关羽冇鸡公!”此话一出,整个现场立即如同往沸腾的油锅里洒了一把水,更是热闹得翻滚起来。那输了的邻保人,一个个血红着双眼,高声叫骂着推推搡搡着唾沫飞溅着摩拳擦掌着,甚至还有几个彪形大汉跳将起来,非要砸了雷火炮女儿乘坐的简轿不可,其中有一人青筋凸出,要去将那挡了他们灵气的假冒“关羽”揪下来就地摔死……幸亏雷火炮眼疾手快,撩开众人,三两步便跨至简轿前,将吓得脸如白蜡的女儿抢了回去。与此同时,保长也命令大家迅速撤退,才避免了一场血光之灾的发生。
   然而,半月过去,那位原本欢蹦乱跳的女孩粉嫩的脸上血色逐渐淡了下去。一周后,在雷火炮老婆的怀里,一个鲜活的生命慢慢变得冰凉……
   从那以后,林山保的“故事”就绝迹了,再一年,整个家乡都废除了“扎故事”的习俗。
   我听来的有关社火的故事仅限于此。幸好,它早已了然无痕。而现在我的所“见”,这至今仍存的社火与我既往的印象竟有如此的不相同处。
   画面仍在向下滚动,几位相貌不一的“西门庆”满面血污地一一显现出来,无一例外,他们的前额均被扎入了一样“凶器”,有砍刀、铁锹、锄头、铁棍、镰刀与锥子等,满脸洇红,惨不忍睹。我不承认,它给人视觉与心灵上的杀伤力比当年西门庆霸金莲杀武大会更逊一筹,甚至,它所体现出来的那种根深蒂固的仇恨所带来的恐惧比西门庆更甚,让我遭遇到一种前所未有、无可比拟的恶心、骇怕与无助。
   强忍着内心的翻涌,硬着头皮继续看那则短小的说明:
   “陕西宝鸡地区,人们习称西府,是陕西社火脸谱艺术颇具代表性的地区之一。特别是陇县和宝鸡县的社火脸谱,历史久远,脸谱造型奇特,色彩质朴明快,纹饰讲究严格,谱样多而齐全,代表了西府社火脸谱的最高水准。”一种文化的传承当然有它传承的理由。确乎有特色的民俗风物经年以后得以流传下来,不能不说是一个民族的幸运。正因为有很多承载才让我们变得丰富而多情,锐敏而进取,于是,历史才总是向前。
   后面接着介绍社火的种类有山社火、车社火、马社火、背社火、抬社火、高芯社火等。大都在正月祭社、庙会迎神、祈雨时表演。紧接着特别介绍了与画面相匹配的“血社火”:“宝鸡县赤沙镇的血社火是陕西乃至全国唯一保留的一个社火种类,它以水浒武松杀西门庆为武大报仇的故事为题材 , 每逢闰年表演一次,表演内容主要以斧子、铡刀等器具刺入西门庆和其他坏人头部,使社火的内容充满血腥且十分逼真 , 故叫血社火。又叫快活。”末后,发贴者又加了一句:“现场是保密的 ! 据说这是他们的绝活。化妆一般在村庙里 , 门口有人看守 , 不准其他人接近 , 且传儿不传女!”
   呵,仿佛看见他自豪无比的脸,上面有一团若隐若现的黑暗正扩散开来。我怕意更甚,以致于手脚冰凉。这一晚,噩梦不断,仿佛被种种狰狞步步紧逼,衣衫被冷汗湿透数次,便不时地惊醒。我不能回答自己,究竟被什么吓着了。无助间,干脆睁大双眼,对着吞噬着一切物事的黑暗,胡思乱想起来。
   我想起前两天看的一则新闻,说到美国 92 岁的 J ·L·金·亨特·朗特里先后三次抢劫银行,如果命运能多给他些日子,他的 100 岁寿诞便将在狱中度过。据说他是因为仇恨才心生歹念。由仇恨一词,我想到另一个词:以牙还牙。在我的理解中,以牙还牙是以一种更不齿的形式、更恐怖的手段来对付那曾经为我们所不齿的人。对于一种文化、一个民族或作为一个个体的人来说,如果排除了宽容一词,所能牵引的,只会是隐藏于我们灵魂深处的罪恶之源,那,当是更具杀伤力的。
   又想起鲁迅所描述过的社戏。按念书时所学的名词解释,“社”原指土地神或土地庙。《现代汉语词典》也如是云:“古代把土神和祭土神的地方、日子和祭礼都叫社。”社戏多为旧时农村中迎神赛会时演出的戏。一般在庙里戏台上或于露天搭台演出。在绍兴,社是一种区域名称,社戏就是社中每年所演的“年规戏”。鲁迅倒是像模像样地看过一回社戏,他看到了更多社戏以外的人。而我,也是看过如《词典》中所云“社火为民间在节日的集体游艺活动,如狮舞、龙灯等”一句中的舞龙狮与玩龙灯的。就在今年春节,我还扎了一条小红布龙给侄儿们玩耍——它们都能让我看过还惦记着再看……
   迷迷糊糊间,是已然弄不清自己究竟是醒着,还是业已沉沉睡去

   注 :
  ① 简轿:一种由两根横竹杠绑着一把小木椅的简陋载人工具,前后各一人抬着即可。
  ② 花脸:实为化妆术,将演员化妆成各种人物的脸谱,有时则以面具替代。
  ③ 抖充:湖南方言,威风之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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